东明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申请

2014/4/22 9:13:17   来源: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     作者:陈志刚 袁国华

  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4月22日讯 为支持东明县经济发展,鼓励全县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服务“三农”,东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鲁财金〔2010〕64号《山东省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和鲁财金〔2013〕7号《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每年度发放的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给予奖励。对于当年新设立的金融机构贷款增量按年度贷款平均余额的85%核定。区域内银行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小额贷款公司均可参与申报。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并且不良贷款率同比上升的金融机构,不予奖励。目前,申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陈志刚 袁国华)

编辑:胡立荣    责任编辑: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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