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单县南关派出所成功破获盗窃电动车案件

2016/6/29 18:28:44   来源: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     作者:侯聪

  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6月29日讯 (通讯员 侯聪) 2016年6月25日,菏泽单县公安局南关派出所成功将盗窃摩托车、电动轿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犯罪嫌疑人江某(男,53岁,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单城镇七里庄行政村卯庄130号)抓获,破获盗窃电动轿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案件十余起,案值5万余元。

  据了解,由于案发时间均在午夜凌晨,盗窃地点均为居民小区,嫌疑人持续三个月的疯狂作案,电动车连续被盗,社会影响恶劣,犯罪气焰嚣张。单县公安局副局长李清扬同志听取辖区李勋所长汇报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李勋所长为组长、由副所长赵海朋为副组长的专案组,安排侦查人员限时破案。

  专案组通过视频侦查、现场勘验结合作案时间、手段、地点等情况综合分析,认为单县南关盗窃案嫌疑人特征相似,符合并案侦查条件,果断进行并案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对已发生的案件,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的监控视频仔细分析,发现在案发地当日凌晨1时至3时许,有一名男子步行进入绿洲湾小区,头戴帽子,面戴口罩,伪装的非常慎密,在经过一段时间后,该男子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离开。一小时后,另一名穿着不同上衣的男子再次进入该小区盗窃电动车,当日早上就接到两起盗窃电动车报案。案发次日,时代花园小区再次出现相同的情况,多辆电动车被盗。侦查人员通过分析监控视频,仔细辨认分析,发现虽然嫌疑人伪装很好,但是其走路姿势,盗窃后离开的路线,以及裤子肥大的特征,让侦查员判断均为同一人所为。

  专案组在经过细致研究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强,可能是前科人员,且是单独作案,获取直接证据的可能性很小,不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零”口供抓捕犯罪嫌疑人存在很多困难。就制定采取了严密监控、秘密跟踪、蹲点守候并伺机抓捕的工作方案。由于监控视频模糊,无法辨认。专案组民警就组织人员进行辨认,从行走姿态、身体特征、习惯性动作、衣帽着装等方面,反复多次同步播放,捕捉到一条重要的线速。2016年6月15日凌晨,该嫌疑人再次作案,盗窃了一辆电动轿车,专案组成员调取了嫌疑人作案前在一饭店吃饭的监控录像,与之前掌握的嫌疑人衣着特征均符合,专案组成员将之前掌握的前科重点人员的照片,逐一拿出让饭店的老板夫妻二人反复进行辨认,最综锁定嫌疑人确切身份。专案组成员前期做的大量工作,掌握的充分证据,为后期审讯深挖奠定基础。

  经查,嫌疑人江某,男,单县七里庄人士,有多次犯罪前科。李清扬局长命令立即对江某实施抓捕,李勋所长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2016年6月25日16时许,专案组成员在单县七里庄行政村卯庄村江某的住处,将企图上房顶逃跑的江某当场抓获。民警立即开展搜查工作,从江某的住所搜出赃物电车一辆、做案工具、做案时穿的衣服等物品一宗。在大量事实及证据面前,经过审讯人员的突击审讯,江某交代了其自2015年9月份满释放之后,先后在单县、曹县等多地流窜作案多起,案值数万元。并且江某配合公安机关积极进行追赃行动,2016年6月27日,从江苏省沛县将一辆电动轿车追回,抓获一名收赃人员,至此盘踞在单县县城的盗窃嫌疑人抓获归案。

编辑:栾美群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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