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2016上半年大气质量保持持续改善态势

2016/7/22 16:55:18   来源: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     作者:洪常良 陈志刚 林国强

菏泽青年湖一角  江枫摄

  中国山东网菏泽频道7月22日讯 (记者 洪常良 陈志刚 通讯员 林国强) 2016年1-6月份,菏泽市城区和各县区大气质量保持持续改善态势,其中,菏泽城区“蓝天白云”天数105天,同比增加8天,列全省第6名。菏泽城区四项综合指数为2.92,同比改善9.21%,其中SO2 、NO2、PM10 、PM2.5分别为39、35、161,86μg/m3,同比分别改善17.02%、12.50%、1.83%、12.24%,八县区四项综合指数为2.63,同比改善9.69%。

  上半年,菏泽市以重金属、危险废物、涉核行业为重点,着力构建全防全控的环境监管与安全防控体系,对全市80余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检查或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按照市政府部署,市环保局与市经信委、安监局、节能办联合开展了全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督导和检查工作,对全市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查清企业基本情况和化工产业园区有关情况,并制定了《强化环境安全整治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菏泽市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

  为依法严厉打击污染违法行为,上半年,菏泽市对所有排污企业严格实行错时执法、无缝隙执法,切实强化夜间、节假日等时段的监管,坚持每半月开展一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停产整顿、取缔关闭、责任追究等果断措施,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形成了“政府管理、环保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责任体系。

  通过不断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上半年,全市办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60余件,全部按规定流程转交相关县区处理,并按时报送处理结果,同时重点查处了部分企业违规案件,行政处罚22家,结案3家,罚款18万元,淘汰燃煤小锅炉36台,完成了预计淘汰30台的任务目标。

编辑:李悦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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