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推进绿色发展 光伏产业“照亮”脱贫路

2017/10/11 11:13:36   来源:菏泽日报    

  “我家的屋顶电站,40天发电量大约400千瓦时左右,1千瓦时能卖近1块钱,就是400块钱收入。”单县高老家乡董老家村村民董纪栓自从家里安装了屋顶电站,就有了来自“阳光”的收入,这让他既欣慰又惊喜,他告诉记者,“家里的电站6年就可收回安装费,一个光伏电站使用寿命是25年,余下的19年就有了稳定收入。”

  为进一步利用好国家及省、市大力发展光伏发电、推进绿色发展的政策,让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发电产业红利,单县紧紧抓住光伏扶贫的政策机遇,以“村村有集体光伏电站、村村有集体收入、保障2万人脱贫”为目标,大力推进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探索出了“政府+企业+金融机构+贫困户”的光伏产业扶贫新模式,发展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让越来越多的贫困群众享受到“阳光收益”,实现了稳定脱贫。

  单县是“山东省太阳能应用示范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立足资源优势,落实光伏发电新政,以扶贫资金为依托、企业垫资及银行小额贷款为支撑,采取全额上网模式,推进“光伏扶贫”项目。2015年,以高老家乡为试点,单县率先建成12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60万元以上,帮助220多名贫困人口实现了兜底脱贫,“鲁西南光伏小镇”初具规模。2016年,单县进一步复制成功经验,推开试点,光伏扶贫发展驶入快车道。目前,单县已建成205座光伏发电站,其中202座村级光伏发电站实现并网发电。

  为进一步推广和巩固光伏产业扶贫带来的成果,单县成立了由分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扶贫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光伏扶贫工作。出台了《单县小额信贷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借力金融助推光伏扶贫,将480万元省光伏扶贫专项基金作为贷款风险担保金,放大10倍至4800万元,以企业垫资和银行小额贷款为支撑,规划建立160个村级光伏电站,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2016年7月,单县在莱河镇推广“光伏社区”建设,利用扶贫资金建立55千瓦光伏发电站,并网以后预计每年收益8万元,25年收益可达200万元,最终收益以分红形式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收入。贫困户不投入一分钱,没有任何负担就享受到光伏“分红”,实现长期受益。光伏发电站带来的效益,破解了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脱贫和村集体经济增收两项难题,实现了双赢。

  为确保光伏发电站长期高效运行,单县还明确了县扶贫办、乡镇(办事处)、银行、供电公司、光伏企业等各方的责任,由施工企业宇太光电有限公司负责对电站项目选址进行现场勘测,出具项目设计安装方案,指导电站的使用、做好售后服务及运营维护,确保贫困群众实现稳定受益。今年,单县依托光伏产业扶贫项目,可脱贫6400余人。 (通讯员 谢丽 记者 王富刚) 

编辑:李真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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