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元3分,一男子驾车逆行被菏泽交警查处

2020/4/5 16:41:15   来源:菏泽交警    

  4月4日11时许,菏泽交警开发区大队佃户屯中队接支队指挥中心指令,称群众举报南外环有一车牌号为鲁RZ***6的轻型厢式货车逆行,请民警赶往查处。接到通知后,佃户屯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处,但到达现场后未发现被举报车辆。后民警根据车牌号联系到驾驶员李某某,告知其到佃户屯中队接受调查。

  4月4日下午,驾驶员李某某来到佃户屯中队。经过询问,李某某承认当时驾驶鲁RZ***6的轻型厢式货车在南外环处行驶时,为了抄近路,其实施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李某某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李某某态度诚恳,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安全驾驶。

  交警提醒

  很多驾驶员认为只有交警和摄像头‘看’着他们,其实周边很多人也看得很清楚,所以千万不要报以侥幸,市民或网友举报,一经核实,同样依法严处。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在交警部门加大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时, 市民也可以通过视频录制交通违法行为的方式向交警部门举报,执勤交警将根据市民提供的视频证据进行查证,待查证属实后,将依法对交通违法者进行严处。

编辑:靳红标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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